金融界消息,近日,肇州县杏山农机加油站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被肇州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违法事实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肇州县杏山农机加油站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构成了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肇州县杏山农机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1772646178K 法定代表人娄延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州)应急罚〔2024〕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违法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无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03 处罚有效期2024-09-18 公示截止期2027-09-03 处罚机关肇州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