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广发满晟1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08月22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广发满晟1号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广发满晟1-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广发满晟1-1”的转让业务。二、“广发满晟1-1”设立日期为2024年07月1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满晟1A1”,证券代码为“144425”,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晟1A2”,证券代码为“144426”,到期日为2025年09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晟1B”,证券代码为“144427”,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晟1C”,证券代码为“144428”,到期日为2025年10月3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广发满晟1-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广发满晟1-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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