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是很合适,其实完全可以采用另外一种办法,她可以以第三人称写在书籍里,这样只有前男友和她自己才知道这本书的故事原型是谁,既然已经分手了,再把两个人的故事公之于众,我认为这样的行为也是对另外一方的不负责,这就好像是莫名其妙自己就”火“了一样,写书的人并没有问当事人的想法,擅自写进去,我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相爱之后的分离分手一定都是有原因的,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她也谈过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两个人是青梅竹马长大,并且互相暗恋,互相等待,最后终于在一起了,热恋的时候,她曾经想过把一切都写成一本书,甚至在新书网站上还引起了不少的反响,但是在分手以后,她毅然决然删掉了全部。
我问她原因,她告诉我,当时热恋的时候有写书的感觉,但是分手了以后就再也提不起来那份喜欢了,是啊,书籍中的感情也是感情,如果两个人已经分手了,那么又怎么可能写出来完美的故事结局呢?而且这样贸然更新两个人的故事,无论是对前男友还是对自己都不公平。
认真对待感情而且,如果有一天再遇到了像之前一样相爱的人,那么又该怎么对那个男孩解释呢?当他看到这本书籍的时候,他又会是什么感受?所以我认为,分手以后没有写成书籍的必要,如果真的坚持要写,那么就不要再找男朋友,并且要征询前任的意见,这样才可以继续写下去。
其实我们没必要认为人生中的哪段事情难忘的不得了,我们的人生无时不刻都是独特的故事,与其回忆过去,不如展望未来,好好对待身边的人,记录新的生活,这才是有灵魂、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