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1月29日,上市公司“黄山旅游股份”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及地下热水(温泉)资源有偿使用,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10年(含2年建设施工期),租赁价款为127,395,860 元。
据了解,黄山温泉景区有着大量建筑及商业街,以及丰富人文古迹,黄山温泉被誉为“黄山五绝”之一,但是,这些资源已经闲置多年。这次的承租事项尘埃落定后,包括温泉在内的黄山温泉景区资产资源将会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予以盘活。

黄山温泉(资料图)。吴永泉摄
大皖新闻记者查阅到,据“黄山旅游关于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黄山旅游集团”)通过公开竞租方式,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向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下称“黄山管委会”)及其全资子公司黄山鸣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鸣泉公司”,同时作为黄山管委会该出租事项的委托管理方)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及地下热水(温泉)资源有偿使用,租赁期限为 20 年,至 204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次性支付租赁价款为 209,012,003 元。现黄山旅游集团拟对外转租上述资产。
为加快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充分挖掘黄山温泉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业态, 推动山上山下联动发展,黄山旅游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黄山旅游集团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及地下热水(温泉)资源有偿使用,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 10 年,租赁价款为 127,395,86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黄山旅游股份公司与黄山旅游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 产转租及地下热水(温泉)资源有偿使用合同》。

(资料图)吴永泉摄
据公告,出租标的位于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距玉屏索道 1.5 公里,云谷索道 6 公里,拥有得天独厚的温泉资源,地理位置优越,游客通过专线巴士可直达。本次出租标的涉及房产 29 处,权利人为黄山管委会,总面积 41910.26 平方米,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但不含温泉泉眼及水体、泉眼和水体上方及周围的桥体等构造以及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出租标的经营业态为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前上述资产属于闲置状态,黄山旅游集团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承租以来未开展相关建设及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采用市场法作为定价方法,参考交易标的周边及黄山市部分流量景点周边同类物业租赁价格,并考虑交易标的距玉屏索道仅1.5公里(近三年客流量约470万人/每年),地理位置优越,且拥有黄山风景区唯一的温泉资源,游客通过专线巴士可直达,以及交易标的规模、资源价值的稀缺性、经营权利和游客流量的稳定性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交易标的租赁期限 10 年的租赁价款为 127,395,860 元(约 0.83 元/每日/每平方米)。本次交易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定价公允合理。
据公告,在租赁期限和规定的开采规模内,鸣泉公司依法合理泵抽温泉资源(矿产品),按量计出售,单价 17 元/立方米(根据有关部门价格变动适时调整),年总量不超过 73,000 立方米,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费用据实核算。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即 2 年的建设施工期),乙方对出租标的装修、改造的投资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280,000,000 元(不含租金)。

(资料图)吴永泉摄
黄山温泉是黄山“五绝”之一,标的资产位于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温泉资源,具有较高的资源稀缺性。黄山旅游股份公司在公告中称,本次承租黄山风景区温泉游览区部分资产,是顺应旅游行业发展趋势,加快整合优质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尝试,旨在充分挖掘黄山温泉资源,助力推动景区由传统观光向休闲度假复合转型升级,同时有利于景区的统一运营与管理。通过项目打造,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黄山旅游股份的旅游产品业态,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山上山下联动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