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教育科研考核激励细则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对教育科研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培养教师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讨对参加各类教育科研、各级优秀课、论文、辅导竞赛、教具、课件等获奖的教师进行奖励如下:(单位:元)
a b c d
A:优秀课 国家课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 200 180 120 80
二等 180 150 100 60
三等 150 120 80 40
B:科研课题
一等 200 180 120 80
二等 180 150 100 60
三等 150 120 80 40
C:论文
一等 80 60 40 30
二等 70 55 35 25
三等 60 50 30 20
D:学科竞赛
一等 80 60 40 20
二等 70 55 35 15
三等 60 50 30 10
E:教具、课件
一等 80 60 40 20
二等 70 55 35 15
三等 60 50 30 10
备注:
参赛者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奖励,其他情况获奖不在此范围。
1、必须经学校部门批准备案
2、符合本人专业特点
3、经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
4、与学校教育、教学密切相关
5、学科竞赛中辅导教师取学生一人最高项,超过5人提一等,超过10人提一档。音、体、美学生竞赛获奖,在年度考核中加分,不在此奖励之内。